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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頗愛吃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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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我吃的東西,範圍是很廣的.中西不拘,國籍不拘,長相形狀氣味不拘,只要端到我面前時不要蠕蠕而動,或是長著盤尼西林,我應該都沒問題.

到目前為止,在我的想像哩,大概只有昆蟲跟狗肉我喀不下去吧?

所以要問我,”最愛吃”什麼?還真說不出來.肥肉?可是肥肉也分等級、做法、從何種生物上而來,諸如此類的牽扯不清.何況,要我敲定最愛就是肥肉,我也是心有不甘.畢竟在不同的時空季節場合,想吃的東西都不太相同.像是綿雨的清晨,當然是非醬瓜稀飯不食;夜深人靜,泡麵加蛋就是人間美味;剛出爐的香蔥麵包是千金難買,淋上大蒜醬油的臭豆腐只能夢裡回味.新摘的玉米棒,剛離水的大閘蟹,溫軟的白糖糕,炭烤的香菇,油炸的湯圓... 唉,要我說最愛吃什麼,我還真說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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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裝店(?)打工,常會幫著客人更衣,也就常會看到一些奇奇怪怪的東西;像是刺青啦,疤痕啦,衽娠紋啦之類的,有時後幫著妹妹們換穿鞋子時,還會看到她們光溜溜的屁屁(科科)。

看慣了也沒什麼,偶而還可以當不錯的開場白,稱讚一下人家身上的圖案漂亮之類,哄哄她們開心,又不花本錢。只不過,有時看到些不侖不類的中文字,真是滿要命的。

像是有個妹妹的背上有朵荊棘圍繞的玫瑰花,花心是 "永愛" 兩個字,完全的不合邏輯文法,看得我搖頭。還有一個,小腹低腰間刺著 "御品";碼的,哪來的啊,我還名器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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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學校每天開門就是八堂課,但是沒有一個老師是上滿八堂課的。別的不說,老師們也是人,也要吃喝拉撒啊;拿我來講,若是真的被一天操滿八個小時,碼的,就算我肯憋,我的胃跟膀胱大概也會造反不幹了。

所以一般來說,就算扣掉午飯時間,老師們起碼都還有一堂課是空的,名曰 planning period,用來改作業啦,印講義啦,回 email 啦,串門子純八卦啦之類。而我既然是代課,什麼功夫都可以省了,只要東晃西晃串門子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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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pr 11 Sat 2009 07:58
  • 新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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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文家這禮拜進了新人(狗?)口了。至於這傢伙是什麼來歷呢,唉,說來話長。

長話短說呢,就是"凱文的新歡家多出來的一條狗"。看不懂?好吧,還是從頭說起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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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跟少爺小小的吵了一架。

起源是,白媽打電話來跟兒子訴苦。這幾個禮拜以來,大哥家奏聞厄運(大嫂工作消失),小哥正式搬出老婆家,兩個每天輪流疲勞轟炸老母,哭訴自己多麼無助傷心難過。

像是,大嫂工作消失了,大哥的反應:"我要去告他媽的學區!怎麼可以這樣!別人就算了,可是我們家老婆這麼優秀,怎麼可以被解雇!"(這位,不只你老婆才是人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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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這東西呢,有時後是很妙的。

我爸是那種,練過毛筆、上過私塾、背過四書五經的老芋頭;五十好幾歲的時候,還能噙著眼淚,大聲的背出文天祥的 "正氣歌",跟李斯的"諫秦王書"。從我有記憶以來,家裡一直都有個書房,書架從每一面牆的地板延伸到天花板,塞滿了各種書籍雜誌。桌上,文房四寶一定就排在我爸伸手可及的地方。

自小,老爸就不太買玩具給我們,反而很鼓勵我們看書,也很不吝於蒐購各種兒童讀物。我若進出他的書房,只要我不去翻他的書桌,他也從沒管過我。從很小開始,我就看了很多閒書、散文、翻譯小說,對於文字的運用,一向很純熟;雖然作文成績不見得頂尖,但是也一直很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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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沒提大哥那家廢物了,實在也是不想理他們。偶而家裡有事、不得不見面的時候,我們都很有默契的把彼此當空氣,只是大概越看對方越不順眼吧;無所謂,反正我不在乎。

只不過,我跟大哥再不對頭,少爺總還是他的兄弟啊。所以呢,三五不時的,大哥大嫂還是會打電話來靠夭或叫人去看小孩之類的。少爺一方面也是疼愛自己姪子,一方面也是拉不下臉來拒絕,所以有時雖然不願意,還是會一邊嘀咕著,一邊滿肚子不高興的去幫大哥大嫂作些有的沒的。

雖然跟我無關,但是有時看著這個白癡放著書不唸、覺不睡、女朋友不陪、而跑去給大哥他們作方便保母,我也很不爽。尤其是大哥他們每次這麼理所當然、厚顏無恥的要他開一個小時的車去看孩子,我都氣不打一處來。照我想,你要我們免費幫你們看小孩、好讓你們晚上可以出去玩,那你應該自動把孩子送來我家啊!怎麼會好意思叫我們過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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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覺中,我來到這所謂的、號稱的南方第一大城,也有五個月了。

嘩。光陰似箭,歲月如梭啊。(嘖,真是老套)

當然啦,食衣住行了一段時間,也開始累積心得了。食嗎,把自己寵壞了以後,似乎到了哪裡都差不多(反正只有我煮的最好吃)。衣嗎,窮成這樣,只要能蔽體,其他完全沒有要求。住嗎,雖然離高級豪華十萬八千里,但是便宜又大碗,也差強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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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文告訴我,他已經發狠把所有的信用卡都剪光了。

這位底迪(美眉?)向來花錢都是很大手筆的,五百元的牛仔褲、一千兩百元的西裝、三百元的運動外套,全新當季名牌,眼睛都不眨一下。

每次聽到他這麼花錢,我都會豎眉瞪眼的跟他嘮叨個沒完。一個學生,單身在外,借貸過日,花起錢來卻像撒尿一樣輕鬆愉快,找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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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結婚這件事,鬧了幾個世代了,總是沒辦法定案。

理由嗎,不外乎多方人馬的各說各話;其中宗教團體大概是最大的阻力。

再來就是所謂的保守派,想法其實也跟宗教團體差不到哪去。像是聽少爺的大嫂說,他們鄉下地方還真的有人因為 "歐巴馬不是基督徒、是回教徒、贊成同性戀結婚、罪大惡極" 這種宣傳,而投票給馬坎的。大嫂還強調,"不過他們都是好人啦,週末都會準時上教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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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太關心中港台的什麼政治、財經、影藝之類的新聞的。

從前住洛杉磯,又在華人社區,就很常接觸到像是璩美鳳光碟案啦、陳水扁槍擊案啦、周杰倫又出新專輯啦、F4 要唸 "F-四",不是 "F-Four" 啦,之類的所謂資訊。雖然增加不了我的收入,但是起碼出去 "七頭" 的時候,知道人家在講什麼。

到了賓州,又跟小白混了這兩年多,簡直就完全跟華人文化脫節了。雖然是會上網東逛西逛、看別人家的網誌之類的,但是身不在環境裡,多少還是有隔閡。又加上,我通常逛網站,只要看到火星文、注音文,就立刻轉台;會留下來看或收錄在書籤裡的,都至少還是懂得應用正規文字的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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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可靠消息,小嫂的電子婚外正式結束了。

是她在慾海中忽然頓悟,決定含淚回頭張開雙臂擁抱被她蔑視虐待了兩年的小哥嗎?

當然不是啦!你若是會期待、相信這種情節,請和我聯絡,我們可以好好聊聊。每小時六十美元,不含稅、不含小費。(話說,作心理諮詢有小費拿嗎?我被夜店洗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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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見到小白一家人,是在前年的聖誕節,他帶我回家見爹娘的時候。

 

去之前,我固然是很緊張,但老實說,白媽恐怕比我還要緊張。從十月份通知她我會出現後,她就三天兩頭的打電話來問小白,她該準備什麼聖誕禮物給我:我喜歡什麼顏色啦,我穿什麼尺寸的衣服啦,我有沒有想要的東西啦,我有沒有需要的東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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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白小哥單方面進了法院,遞了離婚紙。

小哥是奉子成婚;跟老婆認識不到一個月就分道揚鑣,網上來往了兩三個月,相約一起 "度個假",回來就當老子了。經過了不算深思熟慮的個把月後,小哥搬進了當時甚至還不能算女朋友的小嫂家,開始了兩人的生活。

這麼一件烏龍事,當然得不到家人很熱烈的支持。其他人我不知道,但是白媽對她是頗有微詞的,大有 "這女人莫名其妙的就尬上了我兒子、還用卑鄙的手段設計他、把他給騙上手" 的味道。我們家少爺呢,一方面覺得 "啊我哥要當爸爸了",一方面又覺得 "你怎麼這麼不小心",很矛盾的興奮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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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很難得的兩個都沒事,決定到附近的商場走走。正好碰到倒閉大拍賣,很高興的買了新床單、毛衣、浴簾,大包小包的回家。

回到家,少爺把床單從包裝袋裡拉出來,就準備往床上舖。我一把攔下他,問:"你在幹嘛?"

他:"舖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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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別人的網站上看到有人問,要怎樣才能得到幸福。而且,是 "怎樣在衣食不缺的情況下,以有錢人、小開、田僑仔的身份,得到幸福"。

忍不住手癢,回了幾句。不能說留言的口氣很好;但是看著這種人,我是很有氣。果不其然,人家回嘴了;大意是說我 "賣老賣經驗、誰說幸福一定要花力氣去追求、我就是想毫無風險的得到幸福、只想學有錢人跟成功的人、你要是不能把我捧在手上,就不要多嘴",大概這種態度吧。

可是,很多不幸的人,倒楣的人,跟失敗的人,都是從幸福跟衣食不缺的生活中來的。這些人是故意讓自己不幸、倒楣、失敗的嗎?當然不是!每個人在 "追求幸福" 的時候,都有可能因為任何原因跌跤。當然,有人馬上就爬起來了,但有更多人就此滿身傷痛,爬不起來。你若是只想知道怎麼成功、而不想知道怎麼失敗的話,碰到了會讓你失敗的環境、人、事、物,你就不會認得;你不會懂得怎麼 "避免" 失敗,因為你看不到自己走在失敗之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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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多男人碰到感情事件不願意去處理,就跟這個 "不認錯" 有很大的關係。當然啦,什麼男人比較不會溝通啦,沒魚蝦也好、有的用就用啦,可以踏幾條船就幾條啦,反正都是騎驢找馬啦... 多半是罵男人賤格居多。

可是我認識幾個傢伙,都是屬於那種,打死都不肯承認自己跟伴侶間的關係已經出了問題的。像是我弟啦,我前夫啦,我前姊夫啦,都是那種,"什麼?我們之間有問題?不可能!就算是有,一定也是別人(親戚、朋友、自己的老婆/女朋友)有問題;我是絕對沒問題的!"

而且,"我一定可以把她/這段感情/關係矯正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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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老姐打電話來,很哀怨的說,心情不好,問我要怎麼辦。

老實說,這個問題,還滿多人問過我的。心情不好,有很多原因;但是很少、很少人在這麼問的時候,是想真的解決問題的,多半只是想要 "停止不好的心情"。可是,如果只是 "不想心情不好",而不去解決根本的原因,那只是在治標,而不是治本。真的要探討問題的核心的話,這些人又會找各種理由搪塞,用一副得過且過的心態來面對自己的問題(例:我知道啊,可是我 blah blah bl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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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興沖沖的跟凱文去吃了一頓飲茶。可因為能是禮拜二吧,人不多,點心也不多,只看到一些蝦餃燒賣之類,非有不可的東西;說不上很好吃。吃完,很有點失落。

前天,特地跑到便當屋(謝謝網友Amy!)去嚐鮮。叫了一份碗粿、一碗香菇肉羹,看了兩本漫畫。嚴格說,雖然說不上百分之百道地(我是不是要求太高了啊),但是做的不差。只是,還沒等我走出店門,舌根就有了一陣乾燥的感覺,告訴我這家店裡的味精指數頗高啊。

我再這樣刁嘴下去,出門吃飯就快要變成一件討厭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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