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火冒三丈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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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是少爺的生日,早早就定了機票,飛到佛州去跟小哥過一個週末,大談球賽兼大啖熱狗披薩,過一個”男人的週末”以慶生.

他走的那天,我人根本還躺在床上,又是咳又是喘的硬爬起來把他送火車站,讓他自己坐車去機場.雖說多少有點不爽,但是想想自己就算咳個兩天,應該也死不了人,這傢伙也兩年沒出門了,讓他去開心一下也罷.

結果,幹,還是搞得一肚子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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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ct 10 Sat 2009 02:55
  • 芳鄰

Pitbul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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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美國健保改革這件事鬧的轟轟烈烈,既然吵得凶,那枝枝節節的小道故事也就來得多。

幾天前就有這麼一件事。晨間新聞的報導,幾位媒體人在說完經濟天氣股票後,話題一轉,講到一個十七歲、六尺高的白人男孩,體重高達六百多磅,為了 "健康理由",必須做胃分流手術(gastric bypass)。結果呢,進了醫院,保險公司拒絕付款,這家人、還有一堆支持者在準備打官司,諸如此類。

這有啥好吵的呢?支持者當然很熱血啦,說些什麼,保險公司不肯履行合約太過份啦,人權被漠視啦,歐巴馬總統的改革狗屁啦(這到底關歐總統啥事呢?我看不出來),有的沒的一堆。還有,品學兼優的孩子(平均學年成績為96.7%)居然不受法律保護啦、官商勾結啦...大概就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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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爺跟我說,大哥一家又要準備搬家了,這次是搬回密西根。從上次拋棄房貸出走、到現在又得搬回家吃老米飯,還不到兩年。基於自己家還有二哥、小弟和小妹,實在擠不下,所以大哥一家只好住到小阿姨家裡,在一個據大哥說 "窮白人住的、配不上高雅有品味的大哥家" 的住宅區。(可是你現在不就住進去了咩)

然後呢,據大哥說,會"每個月付五百元的房租給小阿姨"。(這個嗎,大家都知道大概連五塊錢都看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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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十五還是十六歲,就開始學開車了。

其實我真正坐到駕駛座上,是要到十七歲那年,但是每次我老姐被當教練的我老爸押上車時,我都會跟著去湊熱鬧,坐在後座、頭伸到前面兩個座位之間,聽著我老爸嚴肅、甚至暴怒的 "指點" 我姐開車的技術,像是如何採離合器、轉彎、加速之類。

這麼觀摩了好一陣子,等我終於第一次上了車,第一次開手排檔,居然沒熄火;還撐了好一段路,到要轉彎時,才告破功。這麼一來,不免有點得意忘形兼自以為是啦,所以回到家門時一個不小心,轉彎時把不住方向盤,一傢伙撞上我家院子口的石墩。記得當時心臟差點就停擺了,幾乎肯定自己一定會被他吊起來用鞭子抽。好在我老爸還很是鎮定,居然一聲不出的開了車門、下了車、很平靜的就進了家門;只不過,之後有足足兩天沒跟我說話。(那兩天我可真的是縮在房裡,連大氣都不敢出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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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l 24 Fri 2009 10:08
  • 妥協

Collar.JPG

本來,事情是很雞毛蒜皮的:小花的頸圈。眾所皆知,我們家小花是女生,但是,她卻帶著一條藍色的項圈。

為什麼呢?因為少爺不願意在店裡購買粉紅色的東西,因為 "太娘了";所以,他買了條 "淺藍的、也可以當女生的顏色" 的項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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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算日子,我在這夜店裡也坐滿八個月,馬上就邁入堂堂第九個月了(好可怕)。說真的,這雖然算不上什麼肥缺,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我度過了很灰暗的一段日子。所以呢,對它我不是沒有感激的。

只是呢,唉,有時在店裡長蛆的時候,還是會有點小怨嘆;像是今天。

雖然這整間夜店是號稱五星級、亞特蘭大第一名、有的沒的,但是我們的服裝店,卻小得很可憐。再加上,既然是小本生意,人手當然是能省就省,所以加上老闆自己,總共也就三個人,輪著每天從早上十一點到清晨一點,十四個小時杵在店裡;要是哪個誰有了什麼天災人禍,工時就必須由另外兩個人來承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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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起床,少爺遛狗去了。進了廚房準備早餐,看到一疊列印紙在檯子上,上面密密麻麻印了不少東西,還有少爺的筆跡:

I thought you might find some humor and irony.

拿起來瞄了一下,不禁一肚子火。碼的,我這幾個禮拜跟他吵吵鬧鬧,他是沒搞清楚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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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y 15 Fri 2009 08:21
  • 協議

揮刀把少爺趕出門到現在,也過了五天了。

這五天,他除了一貫的低姿態外,還去請教 "高人"(啊就凱文啦不然還有誰),想盡辦法的跟我溝通。我呢,冷處理;老娘忙得要死,你就自己去推敲反省吧。

氣消了,也整理出自己的心情來。三年多,說長不長,可是說短也不短啊。雖說動了刀子,但是哪有這麼容易說斷就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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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吃飽飯、上了車,我第一件事就是聯絡上凱文,好搞清楚這整件事情是什麼狀況

憑良心說,我和凱文認識也不只一天兩天了,彼此都很了解。光是聽 M 的片面之詞,凱文的心情、想法,我大概也能猜個八九不離十。我比較好奇的是,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還有,他到底有什麼打算?所謂打狗看主人,要是 M 纏著我哭哭啼啼,那我能用什麼態度對他呢?

結論上來說,就是凱文 "終於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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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六,凱文跟夢幻男友(簡稱 M)搬進了新家。當天晚上,M 打電話來拜託我陪他吃晚飯。

我其實並不喜歡 M,覺得他浮誇、虛華、揮霍、膚淺、做作,而且言之無物、詞不達意,是個很浪費時間空間和金錢的一個人;有時看著凱文和他兩人,真的會覺得格格不入。不過,看在凱文面子上,應酬總是會的,起碼不用花心思防他,平時吃飯打屁,就當是殺時間,也沒什麼。

所以啦,雖然不喜歡,我還是出門赴約吃飯去了。(幹,本來是要跟少爺出去約會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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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eb 15 Sun 2009 02:29
  • 宿怨

昨晚,作了個惡夢。

迷糊中,看到自己在夜店打工的模樣,卻是個舞孃,半裸的在人群中。轉身時,只見右背上肩挾骨的地方長了一個大瘡,還蠕蠕而動;同時,覺得酸痛得不得了。(為什麼會同時有視覺影像還有觸覺,別問我,我在作夢)

一邊在夜店裡走來走去、寬衣解帶、扭腰擺臀,一邊不時痛苦的伸手去按摩我的背。依稀彷彿,大老闆就站在我身後,嚴厲的盯著我。旁邊的同事們,一邊對我使著眼色,一邊自動的擋在我和老闆之間,好讓我可以在疼痛的時候停下我的動作,而不被老闆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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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睡到自然醒後,決定出門去走走。

其實逛街對我來說,只是消遣。反正也沒錢可花,很多時候,只要能看看漂亮的東西,心情也就會愉快一點;所以就算是逛一整天後、試穿了上百件新舊裝、兩手空空的回家,也無所謂,還順便運動到了咧。(我可不是奧客喔,我試穿完的衣服,會自己整理好、掛回架子上的)(我是可憐的強迫症患者...)

不過這種恬然的心情,只要一進到某商品的店裡,就會瞬間升溫到熊熊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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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n 18 Sun 2009 05:27
  • 敬業

前天晚上跟少爺出門去吃飯。

會決定出門是因為,我跟少爺已經超過一個禮拜沒一起坐下來吃頓飯了。這學期他課業沈重,偶而還要上大夜班;我呢,白天代課晚上賣衣服,平時兩個根本見不到面。就算見到了,也只能看著對方打呼的面孔、或匆匆交代些狗餵過了沒,電費幾何之類的事情。

所以有那麼一天,兩個都沒事、居然可以一起吃頓飯,那當然要出去慶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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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離婚法庭,看到一則實案。

女人跟法官說,老公有暴力傾向,不但動口、而且動手。法官問她可否提出實例證明,老公對她有暴力行為。女人囁嚅了半天,說不出話來。法官轉向老公,問他:"你同意她說的話嗎?"

老公說:"我那不叫暴力。我是有動手搧過她耳光,但那是因為她欺騙我在先。我可是她合法的丈夫,不是什麼小白臉;她騙我就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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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少爺去上晚班去了。這是他兩個禮拜以來輪到的第一班。

是的,要開一個小時去的那個地方。

說明一下。少爺是半職員工,領的是時薪。既然是領時薪,若想要有錢拿,就必須要值班。醫院的制度是,半職員工要自己隨時上網去看班表,若是有空缺,就要趕快下注。下了注還不夠;會不會被點到,還要看先來後到、運氣、部門經理看你順不順眼,諸如此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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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小白說,以後我再跟他吵架,不管想罵他什麼,我都不會先潤飾過才講了。換句話說,我不會再顧慮他的幼小心靈,而會把他當一個成年人來罵了。

會說到這個,唉,又是跟他大哥有關。聽說,大哥對於我們匆匆忙忙的搬走了,很是不爽,覺得 "很沒面子"。雖然是沒有講明,但言下之意(我猜)大概是,我明明 "得罪" 了大哥,小白居然這麼不顧兄弟情面,還是跟著我搬走了。聽到這種話,我除了從鼻子裡用力的噴出氣來,也不禁很三八的問他,"你說呢?"

這白癡說了一句:"我也很遺憾,因為我也不想傷他們的感情呀,"( I don't want to hurt their feelin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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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第一天起,小白一直都覺得我在夜店打工是一件尷尬的事情。過了一個多禮拜了,他偶而也會因故到店裡去找我;每次出現時,都是一副很扭怩的樣子,明顯的表達出他對這件事、這份工作的觀感。

等到我跟他說,決定要推掉長期代課的位子、好騰出時間精神來上晚班時,他就發話了:"我真不懂!你那時不是不肯隨便找臨時工,說什麼正式的工作多重要,一定要跟學校有關,什麼什麼的;現在學校裡有工作給你做,你反而要選這個半職的怪班,還是在夜店裡!你那時說的話跟現在根本就互相矛盾嘛,那你有什麼立場來批評我的工作呢?"

這位老兄,此一時,彼一時;我跟你大哥翻臉了,當然要用最短的時間找到一份最穩定的工作,好讓我可以自立門戶。你可以打兄弟牌在你大哥家賴著、不用有房租開銷,我可不能這樣對凱文啊!這中間的利害關係,你為什麼看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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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天跟小白去看了一個本來我們很有意思要搬進去的公寓。

看到它的時候,是大概八月底、九月初吧。一般來說,在美國的房地產租售業,七月到八月是所謂的旺季。尤其如果是在大學城,學校放假、學期更換、學生畢業、或純粹不爽自己的室友,都是搬家的理由。就算是一般家庭好了,要搬家、換學區,通常也是挑孩子放暑假的時候。所以呢,到了九月,通常就是所謂的 "跳樓大拍賣" 了。

所以呢,我們當初看到它的時候,人家正在把一間寬敞、通風又透氣、本來租金將近六百元的一房公寓以四百一十七元出租。以價錢來看,算是真的很跳樓。想想看,一個月少收一百七八十,一年的租金簽下來,我們可以少付兩千多元。世道這麼不景氣,這可是很多錢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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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小白的報告,大嫂跟他說,我們在口角的時候,我 "號稱" 自己養了他兩年。小白一臉懷疑的問我說,"你有這樣說嗎?你為什麼要這樣講?"

我看著他,很想用膝蓋頂向他兩腿之間。你到底是老實,還是笨啊?

我說的是:"我是一個工作很努力的人;在碩班兩年,我打兩份工,上五堂課,還要理家、打掃、兼照顧小白的三餐(因為這個王八蛋雖然自己不會煮,嘴倒是刁的很),從來沒有停過。我沒有辦法接受你們的作法,我沒有辦法接受大哥在我們打掃的時候,躺在床上看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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