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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覺中,我來到這所謂的、號稱的南方第一大城,也有五個月了。

嘩。光陰似箭,歲月如梭啊。(嘖,真是老套)

當然啦,食衣住行了一段時間,也開始累積心得了。食嗎,把自己寵壞了以後,似乎到了哪裡都差不多(反正只有我煮的最好吃)。衣嗎,窮成這樣,只要能蔽體,其他完全沒有要求。住嗎,雖然離高級豪華十萬八千里,但是便宜又大碗,也差強人意。

至於行嗎,一字言之:幹。

說過了,亞特蘭大的都市計畫就是,沒有計畫。既然當初有 "北佬們如何如何",這個城市的混亂就很理所當然的被推給了一個半世紀前倒楣的合眾國政府。城中的街道完全沒有規章可循,街名更是機車到讓人吐血。要能在亞特蘭大市區通行無阻,方向感是絕對的沒有幫助,你只能寄望腦子能把所有的大街小巷背的滾瓜爛熟。背不了?上帝保佑你。

好吧,城裡被"當年北軍如何如何"(就算我接受所謂這種不負責任的狗屁好了),不能算在本地人頭上;那出了城呢?這名兒總該擔下來了吧?

他碼的,更加的不知所云!左轉線要嘛就是不存在,要嘛就是用虛線跟對面來的車道劃在一起。據我推測,這個設計的理論應該是,"利用兩線道來運作四線道的交通,輔以紅綠燈,車水馬龍之間,就可以省下兩線道的寬度"?

如果是這樣,那請政府定時維修地上的油漆線好嗎?不是我在講,那幾條虛線幾乎是屍骨無存、只剩下幾縷芳魂在那裡徘徊了;一到晚上或天下雨,不熟門路的可憐人們(比方說我),很容易就被它們帶得開到別人家裡去耶!被叭個幾聲事小,要是發生了什麼不能控制的意外(呸呸呸),就會被這些線魂引導而踏上光的大殿、闇的幕府...

說到出事,哈。亞特蘭大還是我見過車禍最頻繁的城市之一。我住在城外,進城要開個十五英里。若以洛杉磯論,像是從 Rosemead 開到 downtown。以舊金山論,大概是從 Milbrae 開到中國城。我每次進城,都會見到起碼一起車禍;最高紀錄是三起車禍,八輛車。每天喔!沒有一天沒有車禍喔!真的是每一天喔喔喔喔!

除了堵在車陣內幹譙外,真的很不能了解,加州的交通擁擠、混亂可以排全美前三名,全世界前十名,都沒有這麼離譜;那這些傢伙是在幹嘛啊?

五個月以來,終於發現了很關鍵的一件事:這裡的駕駛人之間,完全沒有溝通。

嗄,開車要溝通?廢話,當然要!方向燈、煞車燈、後照鏡、駕駛人本身,都是溝通工具啊!比方說,要換線了;打燈、加速、回頭察看盲點、換線。在這個過程中,要是你的後側方有車,它就會接收到你 "要換線了" 的訊息或要求,而做出配合的動作(例如減速或自己換到另一條線上去),把路空出來給你。當然,這是有良好駕駛習慣的人才會有的默契;也有時後會碰到就是不讓路的惡霸,或搞不清楚狀況的白目,既不讓路,也不肯跟你目光相接,裝死就對了。但是有經驗的駕駛,安全為主,八成會讓的。

但是這裡的人呢?換線的過程是,沒有過程。既不打燈、也不回頭,就很乾脆的說換就換,自動假設旁邊的路是空的,或別的駕駛會自動閃邊,因為開車的自己是最大尾的。人說,船到橋頭自然直;這裡的人哪,可是"車入馬路自然空"啊。

既然自己是不打燈、不轉頭、自動就會落入另一線道,那當然不肖看其他駕駛人的嘴臉啦。我就常常為了這種傢伙,必須緊急煞車、換線,免得回老家。老實說,這種不看線、不回頭、說轉就轉的事情我當然也不是沒做過,但是那時,我人在賓州的養牛鎮哪!我就算閉著眼睛開上十分鐘,都很難撞到活著的東西;起碼牛欄會在你的車頭見血以前就把你給停下來。可是他碼的,這些在車陣中看都不看、換線轉彎一氣呵成的傢伙們,難道以為他們人在伊拉克嗎?

亞特蘭大是不是發展的太快了?這城市裡的人給我一種感覺,就是他們趕不上這城市本身成長的步驟。每個人都溫吞吞、慢鈍鈍的,連開起車來,都跟他媽的鄉下人一樣!

如果我還要在這城裡住一陣子,我還真是要小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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