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五年級時,讀了一本關於龐貝城的發堀紀錄 (當然是兒童版的啦),瘋狂的迷上了考古.從此以後小學作文每逢 "我的志願",一定是要 ”當一名偉大的考古學家,了解前人的生活、發掘古人的秘密,讓每個人都能緬懷遙遠的過去”,諸如此類.記得第一次這麼寫的時候,還被老師叫去問過 ”你到底知不知道考古是幹麼的”,言下之意自是大大不信居然有小孩會想去挖死人骨頭.

這個志願大概維持了兩年吧,終於被我老爸軟硬兼施的封殺掉了.開玩笑,二十多年前的台灣,居然不致力於醫生律師這種大富大貴的職業,起碼也要選擇能賺錢的,像是進出口或國際貿易這種讓台灣當上亞洲四小龍的科目吧; 考古?什麼東西!沒出息!

就這樣,我的第一個真正的志願,無疾而終,不了了之.

後來認識了一個考古系博士班的男生,直言坦承自己是在十歲那年看了”法櫃奇兵” 後立志唸考古,欽佩之餘,不免有少少忌妒: 你看人家都可以為這種狗屁理由一路唸進研究所我爸卻非要逼我去從商你看現在我還不是得回頭重新找回自己的志願早知如此當年去唸個屁商!

當然啦,現在不管說什麼都是馬後砲罷了; 不過値得慶幸 (?) 的是,等我長大了自己回頭唸書時,我老爸已經管不了我了.雖說回學校時,我有一個很明確的方向及目標 (成為高中輔導老師),但是在決定選修科目的時候,還是很開心的拿了一堆滿足自己興趣的人類學課程.所謂人類學,分為好幾支,考古是其一;其他還有文化啦,體質啦,語言啦... 我呢,快快樂樂的從人類學101,人類學102,人類學103,一路到了人類學400,最後乾脆就拿了個副修文憑.

可惜的是,從畢業到如今,不要說作輔導了,連死人骨頭都沒摸到一根.要是我爸還在世,最少最少也會說句 ”活該”.可是任何人要是問我,後悔嗎?一點也不; 都是自己選的,每一分鐘都是自我的實現啊!

好啦,囉唆了半天,說重點吧.

前天吃飯時,少爺上葫蘆找了這段影片,看得我熱淚盈眶.

這裡是古印卡的一個別宮,據猜測可能是避暑山莊吧?這可是少爺很心儀的一個景點喔;他已經很豪情壯志的說了,這會是他向我求婚的地方.神經病;這裡可不是開輛車就可以到的地方耶,這是要先坐車到山下,然後再一路爬上去的耶!而且,求婚不都應該是驚喜嗎,去這種地方,你話都說出來了,還沒出門光是買個機票我就知道要去哪裡會發生什麼事了,那你乾脆在家求婚就好了,還省一筆錢咧.

說到南美洲,不是我在講,當年的歐洲人不知破壞了多少古文明的智慧結晶,真是造孽到極點;就連到了今天,破壞還在繼續中.從某一個角度上看來,要說整個美洲等於是被歐洲人給毀 了,都不為過.看著南美很多所謂的第三世界國家,五百年前可都富強康健得不得了;傳統的民居飲食生活宗教禮節,其繁複優美,亦完全不輸當年的歐洲人.今時今日,不少科學家仍讚嘆著古代印地安農作物的生存優勢和營養價值;不說別的,現在全世界每天賣掉好幾噸的玉米和馬鈴薯,你以為是哪來的?正是這片所謂的新大陸啊!

美國現在大部分的教科書裡,都把哥倫布寫成一個勇敢無畏的英雄,但事實是,當年帶船出海的這批人,沒有一個不是窮凶惡極的痞子流氓.如果當年這片新大陸上沒有黃金白銀,會吸引這麼多人前仆後繼嗎?就連南美洲的國家名稱,不少還帶著當年的傳奇;像是今天的阿根廷,誰知道 Argentina 的字首,是來自拉丁文的 ”銀” 呢?(不信的話去看化學元素表,看看銀的符號是什麼)

好吧,這些傢伙不少是所謂君命在身;但是你以為奉國王皇后或甚至教廷之命就比較高尚嗎?屁啦!這些英雄們來討閥 ”蠻荒之地的野人”時,就連最基本的戰爭禮儀都不用遵守;只需拿著奉主耶穌基督聖名拉丁文寫就的 ”罪狀”(例:信奉異教),大聲的在這些不知所云生番們面前唸完後,就可以放槍開砲,殺人放火,姦淫擄掠,綁票勒索.然後呢,就算壞事作盡,但既然是奉主之名,那麼死後不但不用下地獄,還可以上天堂...

碼的,越寫越火大;呸呸呸,回到影片上.

說真的,這裡面有很多考古發掘的細節,我是看得很入迷,但是它的講解亦頗為淺顯易懂,畢竟是國家地理拍攝的,不通俗就不賣錢了咩,所以就算沒啥相關的知識背景,還是很有趣的,連少爺都乖乖看完了.最讓我感動的是到了最後,祕魯山區的人們把古印卡帝國時代的水道修復,水源從山頂上滾滾而下時,不是蓋的,我眼淚也跟著滾滾而下啊.

考古沒出息?我覺得這是最有出息的行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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