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了offer,很高興的回學跟同學炫耀宣布好消息。

同學某:"啊?你要去亞特蘭大?這麼可怕的地方?"

我:"有嗎?很可怕嗎?"

同學某:"有啊有啊,天新聞才報導了有一群三年級的小朋友計畫老師耶..."

我:"?!"

同學某(越講越起勁) "對啊,而且還是分工合作呢,兩個把老師撲倒,三個去按住老師,一個負責揮刀不過被抓包了..."

我:"..................."

這麼說起來,我就要踏入火坑了嗎可是,服務少數民族一直是我的志願啊而一般而論,少數民族多半都是生存於資源不及競爭激烈的環境下;有惡性競爭,當然就會有惡性行為,我早就該想到了

怕嗎?其實還好。平心而論,我對所謂的惡劣環境一向是很沒有偏見的因為種種原因,曾經顛沛流離了好幾年住過貧民區,賺過黑心錢,也曾所謂的壞人因為自己的經驗,對一些有道德潔癖吹毛求疵之徒是很看不起的。我也曾是一個很鐵齒的人,認為我"無論如何不會怎樣怎樣"但事實是,一毛錢是可以逼死英雄漢的在這世上,當承受了太多壓力時,真的會跟從本能,為了生存而活。在這種條件下,道德這東西簡直是笑話了

這是理由還是藉口呢,就真的是見仁見智了。我是相信人初本惡的。但是由經驗得知,壞人也有分三六九等的何況,我是一個教育者如果沒有需要輔導的學生,那我的職業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了。我的工作不就是傳道,授業,解惑嗎?

亞特蘭大,我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