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台灣人比起來,美國人對寵物還是比較肯花錢花心思的。

當然啦,這也要看人;畢竟在美國,虐待動物的人也是有的。更何況,我現在在美國南方,鬥狗可是地下賭場的特大宗;不久前還有明星球員被踢爆家裡養狗、鬥狗,而被球隊解雇。而且,寵物警察破獲 "狗工廠",或鄰居報案,從某後院找到鐵絲綑綁的狗狗之類的駭人新聞,也是時有耳聞。

不過以我看到的來說,老外對寵物有時還真是匪夷所思,真是當家人來看的。像是少爺家,聖誕禮物連狗都有分,火爐上還會掛繡了狗名的襪子;也聽過老太太針織一櫃子毛衣給狗穿之類。這都還算小事;若寵物生病了,醫藥費更是毫不手軟,開刀住院,幾千塊錢美金不當回事。寵物死了,做成標本、碳燒成寶石帶在身上的也有。

至於台灣,養寵物的觀念就比較..."那個"。哪個?我也說不上來,就是比較不把寵物當一條命看吧?可能因為滿街都是,很不希罕;還是因為奇怪的輪迴觀念作祟,覺得當流浪動物是 "上輩子做壞事"?可是明明就是人把他們丟掉的啊?

小時候,家裡是不准養動物的。媽媽嫌髒、嫌煩,從來不肯讓任何四腳的東西回家。就算我們有時偷偷檢了小狗小貓,都是被掃出大門的份。例外的養過一條狗,也待不上一年,其間生了一窩小狗,通通被老爸帶去 "放生"。我那時大概念小四吧,記得回家找不到狗狗,哭的死去活來,又不敢問,鬧了好半天,還是被我爸吼回房間去了。有沒有挨揍我忘了,但是那時後的傷痛,卻是刻骨銘心啊。

十幾年後,我爸病了、退休在家,每天就一個人在家裡悶著。經由朋友遊說,也是他家裡剛好生了一窩要處理,我就帶了一條小狗回來給他,讓他白天在家有人(狗)陪。帶回家時,還有點惴然,怕老爸虐狗;但是它才剛滿月,那麼可愛,我實在是愛不釋手啊(所以根本不是為我爸嘛)。

結果呢,這個當年會帶狗去放生的老爸,大概久病寂寞吧,簡直把這條狗當寶啊。

先是取個名字就折騰了半天:我爸說狗來富,堅持要把狗叫 Money。吵了半天,終於因為我說 "那要是它跑出門去了你難道要站在大門口喊 Money 嗎你不怕鄰居覺得你有毛病嗎",老爸同意折衷,把它叫做 "錢錢"。

之後,老爸只要是吃的喝的,一定跟它一人(?)一半。我看到老爸餵它吃葡萄乾簡直昏倒;狗不是這樣養的啊!這也就算了;老爸到哪裡都帶著它。去啥地方都不打緊,但是我爸連進餐館吃個飯,都堅持要帶著錢錢一起。店家要是敢跟我老爸說個不字,喝,就看他在人家店裡發飆唄:"這麼小的狗,又不放下來跑,就我抱手上,有啥關係?我一個病的要死的人了,想跟我家狗一起吃頓飯會怎樣?" 非要鬧到人家投降為止。

老爸說了,三種最可怕的人分別是不要錢、不要命、不要臉。在這裡,老爸通通合格。

又幸好(?)老爸走的早,不然要是錢錢比他先走,我看寵物棺材、墓地、標本、寶石,大概會輪番上陣吧?

我媽倒是很清醒,從狗進門到今天,我媽從來也沒有發什麼神經去搞什麼有的沒的。不要說帶進餐館,連帶出門去散步都不太常發生。反正小狗一隻,家裡從前門跑到後院,就算是運動了。又加上,已經懂得進淋浴間大小便,更是不用花什麼心思。

當然,它還是有吃有喝,只是進到嘴裡的,從葡萄乾蛋糕降級到乾狗糧。我媽也會跟它聊天、抱它玩它,但是什麼高級享受,那就全免啦。像是老爸在的時候,錢錢是定時進 "沙龍" 的;修毛剪指甲,全套服務(洗狗洗到可以領貴賓卡...)。現在呢,老媽時候到了,還是會動手給它洗洗剪剪;只是上次我回家看到錢錢的時候,它身上的毛,有很明顯的、參差不齊的剪刀印...

算一算,錢錢今年也十二歲了。它大概就此跟著我媽,開水麵包的頤養天年吧。不無好奇,到了時候,我媽會怎麼處理它呢?雖然老媽曾經開玩笑的提過,要把錢錢送去給老爸;可是要我老媽這麼實際的人去花錢把死狗變鑽石或火葬入棺,應該是不太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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