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吃飽飯、上了車,我第一件事就是聯絡上凱文,好搞清楚這整件事情是什麼狀況

憑良心說,我和凱文認識也不只一天兩天了,彼此都很了解。光是聽 M 的片面之詞,凱文的心情、想法,我大概也能猜個八九不離十。我比較好奇的是,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還有,他到底有什麼打算?所謂打狗看主人,要是 M 纏著我哭哭啼啼,那我能用什麼態度對他呢?

結論上來說,就是凱文 "終於受不了了"。

先說搬家當天。本來凱文的打算是,兩人各開一輛車,能塞多少就塞多少,趕快搬完算數。可是 M 兄呢,就很堅持兩人一定要同進同出;放著他自己的空車不用,塞滿了凱文的車,他就坐上乘客座,一同開到新家,一起卸貨,再一起開回舊家,裝滿一車後,再一起開到新家... 本來兩個小時可以辦好的事,拖了五個鐘頭。溝通抗辯完全無效,因為 M 堅持,這次搬家是很重大的、很重要的、"兩個人的事",一定要一起做,才 "有意義"。而凱文呢?越搬,就越火大。

搬一段落後,凱文決定去健身房消消氣。在健身房剛好碰到最近認識的某肌肉男,提出一夥人出去吃飯,他也就答應了,然後打了個電話跟 M 報備。然後,轟然一聲,M 就爆炸了,兩人大吵了一架。之後,凱文就宣布不玩了。

之前當然也有過不少衝突。說過了,M 自己是有住處的。凱文答應和他同住的條件之一,是要 M 把 "他那些垃圾處理掉",包括塵封的、鑲了金邊的玻璃杯、繡了暗花(阿媽級、土到極點)的床單枕套、買了四五年都還沒拆封的電動攪拌機、全新的核桃夾跟小銀叉(也是沒拆封的)、沾滿貓毛的陳舊沙發、幾大袋鹹菜似的舊衣和恨天高(M 從前是 drag queen 來著)、堆到天花板,看了一次就不會再翻的吸血鬼羅曼史、一張彈簧失靈的皇后床...

M 猶豫、反抗了一陣子;但是終於愛情勝利,也就答應了。所以,凱文從十二月份開始,就不停的提醒他,趕快處理東西、打包,免得到時候手忙腳亂。M 只回了他一句:"不會啦,我媽會來幫我弄啊!" (再說一次,這人三十八歲)

好吧,那就等 M 媽媽來弄吧;終於有一天,M 媽媽開了兩個小時的車,還帶來了M 二弟、M 小弟,來幫他清房間。一家人擠在他灰塵滿天的日光間裡,一邊磕牙聊天,一邊等他決定哪些東西要留、哪些要丟、哪些要裝箱... 一家人弄了整整一天,只清了一半不到;剩下的,最後還是凱文抽空去逼著他一起完成的。

諸如此類的事情,還有很多,講不勝講;這還只是兩人在搬家這件事上的摩擦而已喔。另外日常應對、居家處事、人際關係、長遠的事業觀之類,"大人" 的煩惱,更是讓凱文覺得哭也哭不出,罵也罵不得。

我也懶得再講了,反正這傢伙很沒出息就是了;吃軟飯就算了,還理直氣壯!就算你是同志,也還是個男人、或至少是成年人啊!你若自己不能照顧自己,還想裝海派、做濫好人,最後不就是要身邊的人幫你擦屁股嗎?!

反正呢,我是覺得情況很明朗了。可是凱文呢,一方面多少有點過意不去,而且也多少還顧念著舊情份,也沒有把話講太絕。可是就算你念舊、憐憫、加上罪惡感,也已經不是愛情了啊!

總而言之,凱文不忍心跟 M 一刀兩斷,希望還能跟他保持朋友關係,也希望能就近看著他,因為 "擔心他不能照顧自己"。所以呢,我也不能就扯破臉;就算他跑來跟我哭鬧瞎纏,我也還是得敷衍他。

可是面對 M 形同哭鬧、連珠砲似而重複又重複的問題,我要怎麼辦呢?你要問我?好,那我就跟你直說:"凱文覺得窒息,希望你給他一點空間。他覺得你給他太多壓力,他負擔不起這種 '愛情',希望你能夠多致力於自我發展、學習、成長,而不是好像就 '長' 在他身上一樣。"

答:"可是他明明昨天就跟誰誰誰去吃飯、就是不回家,明明就是因為那個男人!!" (完全沒聽到我講的話)

只差沒有一哭二鬧三上吊,我見識到了。只是,他不敢去纏凱文,怕觸怒他,就跑來找我了。而且,說到纏著不放,唉。自從那四點半的簡訊以來,簡直沒完沒了。

我是不傳簡訊的。對我來說,嗶嗶叭叭按上一堆鍵,真的不比一通電話快。而且,這東西本來的用途,是電話公司為了吸收聾啞人士的市場而設計的,不是讓一堆健康的成年(或未成年)人,一邊開車、上課、還是幹嘛的時候,在那邊按啊按的;簡直荒謬。

何況,簡訊是要另外收費的!

可是M不管;從凱文發布 "暫停" 宣言後,M 幾乎每天都會打一通電話、加兩通簡訊,問我 "凱文到底在想什麼、他是不是有別的男人、我要怎麼辦",外加"啊我好懷念我們的好時光好懷念台灣好懷念從前他對我好的日子"。喔,還有"他怎麼可以這樣我為了他放棄了多少東西花了多少金錢連課都不上了都是為了他他怎麼可以這樣對我"。

不然就是,苦苦要求我 "去弄清楚凱文到底要什麼",然後告訴他怎麼辦。

我... 欲哭無淚...

這人到底幾歲了,還在演這種羅蜜歐與茱麗葉的戲碼?你說年輕的時候不懂事,什麼都是愛情至上、真愛無敵、死去活來、有愛情沒麵包都可以;好,我承認你青春洋溢、賀爾蒙旺盛。但是你都快進入中年了,怎麼還是這付嘴臉?凱文我不敢說;但是今天要是有個人真的為我 "放下一切、散盡千金、蹺班蹺課、只求兩情繾綣",幹,我馬上掉頭就跑。這麼沒責任感的傢伙,完全沒辦法接受啊!

而且此人的生活技能之差,連我們少爺都比不上。少爺只是"不會",但是環境髒了亂了,他一樣受不了;但 M 除了不會,還要加上"不在乎"。我去過他家,其恐怖的程度,簡直令我反胃。地上無處下腳,沙發我不敢坐,玻璃杯不透明,灰塵積到幾乎看不出家具原本的顏色;連放隱形眼鏡的小盒子裡,都是黑麻麻的污垢,這... 嘔!

這場鬧劇,可能還要搞一陣子。我已經很明白的跟凱文講了,你若是想有一天破鏡重圓,那你跟他這麼耗,我沒話講;但是說什麼 "留他在身邊好照顧他",不必了!都什麼年紀了,如果還沒有能力處理這種感情上的挫折、創傷,這根本就不關你的事,攬在身上幹嘛?覺得自己太閒沒事做?那好,來幫我洗衣打掃拖地板,起碼我還會燒飯給你吃;再不然出門去造橋鋪路積功德,也算有事生產吧?!

而 M 先生呢,同意繼續住在凱文家 "當朋友" 的條件是,凱文不准出門去約會、不准去交新男友。

我... 很想翻臉...

不過呢,我已經撂下話來了,叫凱文轉告那位夢幻老兄,不要再來煩我。我很忙、我很累、我有很多的責任,我不是二十四小時都可以當免費保母。我已經上了十六個小時的班,你偏要半夜兩點半傳簡訊給我想 "聊一聊"?碼的,我已經躺不到四個小時就得起床代課,難道還得照顧你嗎?你是付我多少錢啊?

這種朋友,我負擔不起。至於凱文,這是他的選擇,我尊重他,也相信他最後會處理好。而且,凱文也會尊重我的生活,不會他媽的這樣惡搞我。

其他人?請自己回家吃奶奶;我要上床睡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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