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在小學時代,大家雖然還是要穿制服,但是放眼望去,有些小女生就硬是長的文靜秀氣、帶著繡花手帕、鉛筆盒墊板上印的不是小甜甜就是喬琪姑娘、綁著公主頭、輕聲細語的讓人一看就知道是女生。我嗎,唉,差的遠了。

有記憶以來,我在台灣時的頭髮從來沒長過肩。小時候髮禁還沒開放(對,我有那麼老了),我媽又是個嫌麻煩的、超有效率的家庭主婦,你要她浪費燒飯洗衣刷地板的時間來幫女兒梳頭,免談。我的頭髮之所以會有任何長度,還是因為我長的實在太黑皮、容易被誤認為男生,我媽才意思意思的讓我擁有"不是男生"的髮型。

可是,雖然從來不是個美人,也還是會憧憬著自己長大了能穿蕾絲洋裝、留著飄飄長髮,當一個真正的美少女啊。所以一到了美國,發現上學居然不用穿制服、頭髮隨你紅黃黑,嘩,那還不給它用力的留長髮?

就這樣,我維持了整整十年、燙了大捲的過胸長髮。就算八零年代遠去,我從長捲髮改成長直髮,一直都很忠實的實踐著少女時的美夢;十年之間,只剪過一次短髮,還是因為先被徹底燙壞,隨後又追加失戀,不得不剪。但是撐不過一年,又乖乖的把頭髮留長,做回純情(?)美少女。

經過了這一次短髮的經驗,我原以為,我再也不會剪短髮了;我的餘生會就這麼一把飄飄長髮走天涯,然後帶著稀疏的白髮進棺材。沒想到,人算不如天算,我申請了賓州大,住進了養牛鎮,一待就是整整四年(所以這是人算還是天算哪?)。

人家說,老外不懂得處理東方人的頭髮,這句話絕對是集血淚之大成、肺腑之名言、絕對不要輕易去挑戰它的真實性。四年的時間,我從過胸的長髮,一路修修剪剪,從樂觀到失望,再從失望到絕望,終於有一天,我開竅了。與其頂著一個狗啃出來的、左右相差兩公分、還帶著剪刀痕的西裝頭,我為什麼不乾脆斬草除根、一勞永逸、讓它反璞歸真,然後重新開始呢?

所謂 "哀莫大於心死",大概就是這種感覺吧?

其實我的決定是很絕對的;但是凱文呢,第一次被一個女生要求剃光頭,他反而很緊張。本來呢,我是要他真的把我剃 "光",連工具都準備好了;但是事到臨頭,他給我 "縮" 進去了,問我,"那要是你後悔了怎麼辦?"

我呢,在頭頂抓了一把頭髮,拿起剪刀,破釜沈舟地喀喳一下(凱文尖叫),生米就煮成熟飯啦。


其實後來想想覺得不過癮,又把推子拿起來,再剃掉了1/4吋。怪的是,咱們少爺居然很嗨,對我的腦袋讚不絕口,大力要求我維持這個髮型,最好留到我畢業、開始找工作為止。甚至,就頂著光頭進職場(這...可能嗎?!)。

別說,這麼剃啊剃的,後來還真有點上癮。我是大概五月份剃的頭,一直到了九月底,要開始實習了,才再開始留頭髮。這中間四個月,不但通風良好、省時省力省水,還省下不少相關產品的費用(洗髮精之類的)。我算過,從淋浴間出來到全身乾爽不滴水,最快只需要七秒鐘,完全不需要吹風機(再加上省電一項)。而且,當推子嚕嚕嚕地在頭上爬的時候,整個人會從脖子以下起雞皮疙瘩、一直涼到腳底,很爽耶!

而且,引人注目的不得了。小時候,總以為男生只會看氣質美女,或窈窕辣妹;但是據我親身的經驗,我光著腦袋在路上走的時候,沒有一個人逃得過我獨特的魅力(?),起碼都會目不轉睛的朝我看上十來秒。到了後來,我自己習慣了光頭,看到別人瞄我還會不爽的暗幹 "齊沙小",然後想起自己是個光頭而啞然失笑。

說起來,這也是2007年的事了。今天出門的時候,一陣暖和的春風迎面而來;忍不住迎著風,像洗髮精廣告上的女主角一樣甩了甩我的冬菇頭。一邊用手指梳著被風吹散、蓬鬆的頭髮,一邊不無懷念的想起了,在賓州屎城那個清涼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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